热作学院

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享受的优惠政策

2018年06月06日 08:31  点击:[]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规定,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后根据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附: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凭证材料。

上一条:特岗教师发展的三条出路 下一条:国家对引导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关闭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帝泊洱大道中段        邮编:665099    

联系电话:0879-3055977  招生电话:0879-3055339  就业电话:0879-3028687

Copyright 2022.College of Tropical Crop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