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提升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引领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育人功能,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党政联发〔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普洱校区社团实际情况,学院团委将在学院教职工中推荐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报学校学生社团建设评议委员会,由评议委员会按聘任要求进行选聘普洱校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为鼓励我院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进一步发挥指导教师在社团健康发展中的作用,特发此通知,请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报名。
一、指导教师聘任条件
(一)指导教师必须是我院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思政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
(三)学术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须对该学生社团活动所涉及的学术领域有一定研究;文体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须对该社团活动所涉及的文体领域有一定专长。
(四)爱国守法、敬业爱生,维护国家和学校声誉。
(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党团组织建设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六)关心学生成长成才,有时间和精力对学生社团及其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有效指导,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 2 个学生社团。
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教育建设,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报告等。
三、指导教师选聘办法
(一)教职工填写报名表,于2020年9月17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1131795064@qq.com,用“姓名+拟聘社团名称”命名文件。
(二)学生科团委汇总后学院初审,上报到云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由学校按照选聘办法进行选聘。
四、 指导教师考核办法
(一)指导教师的培训指导工作由团委负责登记、备案。未申报的培训指导活动视为未进行,不计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
(二)团委负责指导教师的业绩考核,每个学期考核一次。
(三)根据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和社团业绩,结合所在社团当年发展建设情况,聘期内考核为优秀者,授予“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每年评比表彰优秀的指导教师,纳入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表彰范畴。
(四)结合学生社团建设和管理实际,根据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评定的相关结果分配指导教师工作量。对于考核合格的指导教师,给予每学期20个工作量。考核不合格的,工作量视情况减半或不予发放。
附件:
1. 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报名表
2. 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学生社团情况表
填表说明:
1.每位教职工最多拟聘两个社团指导教师;
2.业务部门为拟聘社团所对应的部门,比如:***教研室,***科室,***专业等,尽量进行细化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