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要求,结合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要求,我系2021级专科学生将进入实习阶段,并完成毕业设计。为保证实习质量和学生安全,达到预期目标,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前准备工作
(一)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充分思想准备,努力提高适应性,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实习。
第一阶段(2023年7月20日至2024年1月20日)跟岗实习,第二阶段(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顶岗实习或专升本辅导。实习结束完成实习报告和毕业设计等相关工作。
备注:参加专升本的学生只需要完成第一阶段的实习。周记只需要写第一阶段的。
(二)加强与家长的交流,配合学院做好实习期间的思想工作。
(三)学生要主动通过双选会、网络、校友、家人等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须在7月25日将学实习单位接收函交到支部(见附件)。需要学院协助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在2023年7月10日前向系部提交申请材料。
(四)确认课程成绩是否已经合格,有重修的课程尽快与专业老师取得联系,以便更好的完成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五)从班级 QQ 群下载实习和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实习期间须完成的工作。
(六)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明确学院与学生的责任。有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离校前时要签订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七)加强与指导教师的沟通,做好毕业设计和实习准备。
(八)明确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报到证领取等相关事宜。户口在学院的学生在 2024年7月初到支部《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和《就业登记证》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九)遵守校规校纪,诚信考试,诚信交费,文明在校和离校。学生到实习单位后,第一时间向家长和学院(辅导员、指导教师)报平安。
二、实习期间要求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增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骗、防盗、防传销、防网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禁止到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游泳。严禁酗酒、打架斗殴、酒驾,禁止参与一切黄、赌、毒、反社会、邪教等违法活动。严禁进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场所,谨慎交友, 注意自身防范。实习期间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后果由学生自负。
(二)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和实习单位利益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和实习单位的行为,不得以学院名义做违法事件。
(三)遵纪守法,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管理。认真实习、刻苦学习、遵章守纪、团结互助,培养自身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上岗实习,避免事故发生。
(四)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协议由学院先与学生签订,再经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并于 2023年 9 月 10 日前寄给指导教师。未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签订协议时要求实习单位购买责任险。
(五)实习期间需中途变更实习单位,必须事先告知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并报请系部和用人单位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因学生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记。
(六)每月20日前通过电话、短信或 QQ 等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更新《旅游与人文科学系学生实习信息统计》数据。若在实习期间学生本人电话号码变更,须及时告诉辅导员、指导教师和家长。
(七)实习期间出现住院、交通事故等情况,须及时向实习单位、系部、辅导员、指导教师和家长报告(学生平安保险在实习期间可使用)。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向实习单位和学院双方请假(因病不能参加实习或中途因病退出实习的学生,须有实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宜继续实习的诊断证明,并经实习单位与学院双方同意,实习单位签署实习鉴定后, 方可休假。休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按病休半年处理,缓发毕业证)。
(八)实习期间,学生若要自主创业,须向系部自主创业的须提交《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申请表》。
(九)学生若在实习期间违反上述实习纪律,根据违纪性质按《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如下教育或处理:
1.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2.造成经济损失者,学生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违反本责任书中的安全条款而出现的事故,学生全部承担责任。
(十)按要求按时间提交毕业设计、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表等相关材料。
2024年4月10日前,学生须将定稿后的毕业设计、实习报告及实习周记纸质版发给指导教师,将毕业设计评价表、实习报告评价表和实习鉴定表、旅游与人文科学系实习(毕业)学生工作情况调查表、学生评专业用表、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指导教师学期考核表、云南农业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寄给指导教师。
提交形式 | 内 容 | 份数 | 完成时间 | 备 注 |
纸质版 | 毕业设计作品或方案、实习报告、实习周记 | 各 1 份 | 2024 年 4 月 10 日前 | 毕业设计和实习成绩按所在专业毕业设计和实习方案执行。 |
纸质版 | 毕业设计评价表、实习报告评价表、实习评价表、跟岗顶岗实习鉴定表、评辅导员、评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调查表、评专业用表等 | 各 1 份 |
三、对专业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专业负责人召集专业组做好毕业设计方案修订,第 16 周前须上传到专业组群和班级群。并召集专业组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相关培训工作。
(二)指导教师在学生离校前做好实习前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中做好跟踪和指导工作。每月25日前向辅导员老师上报当月学生实习情况。
(三)2024年4月10日前,指导教师按毕业设计和实习要求,收齐毕业设计和实习相关材料,认真完成批改(特别说明毕业设计成绩为优秀的学生须返校答辩)。
(四)2024年4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批改和装订好材料、成绩汇总表交给专业负责人,把相关纸质材料(实习鉴定表、毕业设计评价表、实习报告评价表)交到系部接受督查。
(五)专业负责人将成绩汇总表,系主任签字后由董琼报教务科。毕业设计和实习成绩须做成成绩册交董琼老师存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六)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须要严格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实习指导、材料批改和成绩上报工作。
四、成绩评定(分毕业设计和实习两部分)
毕业设计和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依据各专业毕业设计方案和系部实习要求进行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设计和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成绩不合格者拿不到毕业证。
(一)超过半个月不与指导教师联系者。
(二)不参加实习或弄虚作假欺骗学院,不参加实习者。
(三)实习期间表现差,未达到实习计划要求,未在规定时间交清毕业设计和实习等材料者。
(四)未经学院允许,中途退出实习或擅自调换实习单位者;无故旷工累计一周以上者。
(五)实习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院规定、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恶意诋毁实习单位,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者。
(六)不按要求撰写和修改毕业设计及实习报告等材料者。
(七)2024年4月10号前不交毕业设计、实习报告等材料者。
五、费用说明
(一)学费
学生要在2023年9月10日前通过云南农业大学财务处学生缴费系统进行自主交费,交费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访问农大财务处网站http://et.ynau.edu.cn/cwc/,登录“学生缴费查询系统”后缴费;第二种是微信关注“云南农业大学”微信公众号后选择里面的“学生缴费”项目即可进入缴费页面,基于便利性和安全性的考虑推荐使用第二种微信公众号缴费。缴费时的支付方式建议选择第一种微信支付或者第二种银联在线支付,这两种支付方式没有限额;第三种建行帐号支付有限额,单笔最高只能支付1000元,如果要选用可以多次分笔支付。收费系统开放期间如果没有按时完成缴费,将会影响到毕业证的领取。
(二)学生必须保证自己的交学费的卡能正常使用,如果出现丢失或者换卡现象,请学生务必及时将自己的更新过的银行卡号报给相关老师,否则出现学费代扣不成功或者奖助补发放不到位的情况,后果学生自负。
六、主要联系方式
姓名 | 电话 | QQ | 姓名 | 电话 | QQ |
王 喜 (书记) | 18087737331 | 767712482 | 周麟欣 (辅导员) | 18388153080 | 318622025 |
刀 艳 (现代文秘专业负责人) | 15925281330 | 113072353 | 黎丹妮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专业负责人) | 18908795196 | 173534649 |
李明倩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专业负责人) | 13887979650 | 125489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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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指导教师安排
专业 | 指导教师 |
现代文秘 | 刀艳、陈琼仙、董琼、和丽清、李春兰、马子媛、柳欣圆、陶瑜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李明倩、黎丹妮、闫爱华、郭思乾、吴倩楠、朱建青、李怀钊 |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 李明倩、黎丹妮、闫爱华、郭思乾、杨雁、朱建青、李怀钊 |
旅游与人文科学系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