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读者平等享有使用图书馆的权利,提高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率,特向读者通告如下:
图书馆禁止读者以任何形式占用馆内公共资源,图书馆座位应遵循“先来先用、后来后用、不来不用”的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占座。注:图书馆不负责个人物品的保管,若读者离开座位超过2小时,未带走的个人物品(自修室除外)视为占座物品。图书馆每晚将(除自修室外)存放的物品清理至图书馆二楼走廊处的铁皮柜。超过2日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物品进行处理,被误取、丢失或损坏的责任自负。
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平等、安静、整洁、文明的学习环境。
本通告自2024年3月3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