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教室是学院进行精品课程、网络课程等课程资源建设的视频录制场所,该录制系统为全自动高清录播系统,为充分发挥我院录播教室的作用,加强录播教室内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录播系统和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录播教室使用范围
1.精品课程、网络课程及其它教学项目所需的视频录制。
2.在线腾讯视频会议。
3.讲座、教学专题视频直播。
4.学院、相关系(部门)特殊活动视频录制。
二、预约申请程序
录播教室设施设备由教务科统一维护和管理,各系(部门)使用专业虚拟演播录播实训室(善御楼2-01)或使用其它录播教室开展直播、视频录制等需要管理人员全程协助的须提前一周提交《录播教室使用申请表》交到教务科,由教务科确认安排录制时间,提前做好录播教室使用的准备工作。
三、录播教室守则
1.进入录播教室的教师和学生,请遵守教室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2.为保证音响效果,录制过程中,所有人员需关闭手机等通信设备。保持室内安静和良好的教学秩序,禁止大声喧哗、打闹。
3.保持整洁卫生,严禁携带食物吃喝、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和乱写乱画,如有学生参加录制,授课教师下课后请安排至少2名学生打扫卫生。
4.做好安全保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
5.爱护教室设备和设施,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拿走录播室内设备到室外使用。
6.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控制室(虚拟演播室)。
7.教室将不定期进行系统重装,不负责资料档案保管,请勿在本教室的电脑上进行存储资料,避免造成损失。
8.使用录播教室的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四、使用和管理规定
1.教师
(1)首次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需在开课前一周与教务科联系,在录播教室管理员的指导下,熟悉和掌握设备使用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后方可使用。
(2)教师上课要提前15分钟进入录播教室,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3)任课教师请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教室设备,不得随意按动各种开关。如违反规定致使设备损坏,要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赔偿。
(4)教室一体机为触摸屏,请老师注意保护屏幕,防止硬物或水损坏屏幕。
(5)下课时必须关闭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器、无线麦克和计算机等设备,并将设备放回原处,切断电源,锁好控制柜,如实填写好《录播教室使用登记表》。
(6)教室计算机上已经安装了教学常用软件,未经管理员许可,教师不得随意安装软件、删除或复制文件,不得更改系统设置和设备参数。
2.学生
(1)着装整洁、座次紧凑有序、坐姿端正,配合教师完成教学。
(2)录播过程中,学生不得随意讲话,以免被吸顶话筒拾取,影响录制质量。
(3)未经管理员许可,学生不得上控制台操作、试用各类设备、更改系统设置、播放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
(4)要爱护录播教室内的设备设施,不得在墙面、桌面等处乱写乱画,应保持录播教室内环境整洁卫生。
3.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情为师生服务,为师生开展高质量录播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服务。
(2)按要求对有需求的师生进行录播教室设备使用培训和指导,为系(部门)在录播教室开展的视频录制、线上会议和直播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3)录播前管理人员应提前15分钟以上到达现场,打开教室,启动并测试系统,检查调试设施设备,确保按时录播;录播过程中须精力集中,不得做与本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确保录制质量。
(4)负责录播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时报修、协调处理设备使用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5) 录播课程结束后,管理人员配合使用人员做好使用登记情况。
(6)不得随意把钥匙借给他人或随意配钥匙,非工作需要不许他人进入主控室。
(7)负责录播教室防火、防盗、防雷和安全用电工作,教室环境整洁、卫生,室内器材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切实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记录等安全防范工作。
(8)对违规操作及不文明行为者,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导制止。
五、录播教室安全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录播教室配备的灭火消防器材要齐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并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录播教室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和违规用电、保存易燃、易爆物品。
5.要经常检查防火和用电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向上级报告。
6.课程结束后,一定要关灯,关电,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最后离开录播教室者,有责任检查并关闭室内总电源和门窗。
7.发现火警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并尽快向保卫与后勤服务科报告。
8.凡持录播教室锁匙者,必须锁匙切实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放或借给无关人员。如发现丢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六、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或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处理。
七、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