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
旅游与人文科学系2016级专科学生实习和毕业设计须知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2018年7月,我系2016级专科学生将进入实习阶段,并完成毕业设计。为确保实习顺利,达到预期目标,要求相关教师和学生在实习中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实习前准备工作
(一)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充分思想准备,努力提高适应性,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实习。
第一阶段(2018年7月20日至2019年1月10日)跟岗实习,第二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顶岗实习或专升本辅导。实习结束完成实习报告和毕业设计等相关工作。
备注:参加专升本的学生只需要完成第一阶段的实习。周记只需要写第一阶段的。
(二)加强与家长的交流,配合学院做好实习期间的思想工作。
(三)学生要主动通过双选会、网络、校友、家人等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须在6月25日将学实习单位接收函交到支部(见附件)。需要学院协助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向系部提交申请材料。
(四)确认课程成绩是否已经合格,有补考的学生须注意补考时间,提前做好补考准备(补考时间暂定2018年6月27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离校前补考不合格的,毕业后1年才能再次申请补考。
(五)从班级QQ群下载实习和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实习期间须完成的工作。
(六)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明确学院与学生的责任。有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离校前时要签订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七)加强与指导教师的沟通,做好毕业设计和实习准备。
(八)明确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报到证领取等相关事宜。户口在学院的学生在2019年7月初到支部《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和《就业登记证》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九)遵守校规校纪,诚信考试,诚信交费,文明在校和离校。
二、学生到实习单位后,第一时间向家长和学院(辅导员、指导教师)报平安。
三、实习期间要求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增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骗、防盗、防传销、防网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禁止到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游泳。严禁酗酒、打架斗殴、酒驾,禁止参与一切黄、赌、毒、反社会、邪教等违法活动。严禁进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场所,谨慎交友,注意自身防范。实习期间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后果由学生自负。
(二)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和实习单位利益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和实习单位的行为,不得以学院名义做违法事件。
(三)遵纪守法,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管理。认真实习、刻苦学习、遵章守纪、团结互助,培养自身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上岗实习,避免事故发生。
(四)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协议由学院先与学生签订,再经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并于2018年9月10日前寄给指导教师。未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签订协议时要求实习单位购买责任险。
(五)实习期间需中途变更实习单位,必须事先告知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并报请系部和用人单位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因学生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记。
(六)每月20日前通过电话、短信或QQ等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更新《旅游与人文科学系学生实习信息统计》数据。若在实习期间学生本人电话号码变更,须及时告诉辅导员、指导教师和家长。
(七)实习期间出现住院、交通事故等情况,须及时向实习单位、系部、辅导员、指导教师和家长报告(学生平安保险在实习期间可使用)。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向实习单位和学院双方请假(因病不能参加实习或中途因病退出实习的学生,须有实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宜继续实习的诊断证明,并经实习单位与学院双方同意,实习单位签署实习鉴定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按病休半年处理,缓发毕业证)。
(八)实习期间,学生若要自主创业,须向系部自主创业的须提交《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申请表》。
(九)学生若在实习期间违反上述实习纪律,根据违纪性质按《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如下教育或处理:
1.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2.造成经济损失者,学生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违反本责任书中的安全条款而出现的事故,学生全部承担责任。
(十)按要求按时间提交毕业设计、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表等相关材料。2019年4月10日前,学生须将定稿后的《毕业设计》及毕业设计评价表、《实习报告》、实习评价表和鉴定表、周记。《旅游与人文科学系实习(毕业)学生工作情况调查表》、学生评专业用表、《云南农业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寄给指导教师,电子档发给指导教师。
项目 |
内容 |
份数 |
完成时间 |
备注 |
毕业设计 |
封面、毕业作品及说明、评价表 |
各2份 |
2019年4月10日前 |
毕业设计和实习成绩按所在专业毕业设计和实习方案执行。 |
实习 |
封面、报告、实习评价表、跟岗实习鉴定表、实习鉴定表 |
各2份 |
周记 |
封面、周记 |
各1份 |
其他 |
评辅导员、评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调查表、评专业用表等 |
各1份 |
四、对专业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专业负责人召集专业组做好毕业设计方案修订,第16周前须上传到专业组群和班级群。并召集专业组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相关培训工作。
(二)指导教师在学生离校前做好实习前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中做好跟踪和指导工作。每月25日前向辅导员老师上报当月学生实习情况。
(三)2019年4月10日前,指导教师按毕业设计和实习要求,收齐毕业设计和实习相关材料,认真完成批改(特别说明毕业设计成绩为优秀的学生须返校答辩)。
(四)2019年4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批改和装订好材料、成绩汇总表交给专业负责人,把相关纸质材料交到系部接受督查。
(五)2019年5月10日前,专业负责人将毕业设计、实习报告、周记各1份交给辅导员装入学生档案,其他材料存入专业档案。
(六)专业负责人将成绩汇总表后,亲自找系主任签字后由董琼报教学处。毕业设计和实习成绩须做成成绩册交董琼老师存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七)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须要严格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实习指导、材料批改和成绩上报工作。
五、成绩评定(分毕业设计和实习两部分)
毕业设计和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依据各专业毕业设计方案和系部实习要求进行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设计和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成绩不合格者拿不到毕业证。
(一)超过半个月不与指导教师联系者。
(二)不参加实习或弄虚作假欺骗学院,不参加实习者。
(三)实习期间表现差,未达到实习计划要求,未在规定时间交清毕业设计和实习等材料者。
(四)未经学院允许,中途退出实习或擅自调换实习单位者;无故旷工累计一周以上者。
(五)实习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院规定、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恶意诋毁实习单位,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者。
(六)不按要求撰写和修改毕业设计及实习报告等材料者。
(七)2019年4月10号前不交毕业设计、实习报告等材料者。
六、费用说明
(一)学费
学生要在2018年9月1日前通过建设银行的手机APP进行自主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学生自主交费流程图),若在当年9月1日前没有缴费成功,最迟在2018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前完成自主交费,否则将会影响到毕业证的发放。
(二)补助及保险
1.学院给予学生实习补助765元/生,第一阶段发放400元(含扣除学院统一购买的学生平安保险费80元),第二阶段实习结束后发放365元。
2.参军入伍和专升本的学生不再发放实习补助。
(三)学生必须保证自己的交学费的卡能正常使用,如果出现丢失或者换卡现象,请学生务必及时将自己的更新过的银行卡号报给相关老师,否则出现学费代扣不成功或者奖助补发放不到位的情况,后果学生自负。
七、主要联系方式
姓名 |
电话 |
QQ |
姓名 |
电话 |
QQ |
李俊伟(书记) |
15908795365 |
670067342 |
朱有才(主任) |
13378796972 |
337817887 |
黎丹妮(系副主任) |
18908795196 |
173534649 |
刀艳(文秘专业负责人) |
13577909988 |
179143049 |
李明倩(酒店专业负责人) |
13887979650 |
125489605 |
訾雪(辅导员) |
15694688665 |
824983445 |
董琼(秘书) |
18008793188 |
452902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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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指导教师安排
班级 |
指导教师 |
文秘16-1 |
彭少俊、刀艳、和丽清、柳欣圆、何栋斌、纳娟 |
酒店16-1 |
郭思乾、易萍、黎丹妮 |
旅游与人文学科系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