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旅游与人文科学系
热院(旅人)﹝202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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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是学生学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专业必修的一门综合性的实践课程,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及2022级秘书学、电子商务普通本科学生跟岗实习工作的通知》(热院〔2025〕16号)要求,2022级秘书学专业跟岗实习阶段为第七学期。为规范和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合法权益,保证实习质量和学生安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及时间
(一)实习对象:秘书学22级
(二)实习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1月16日
二、实习前准备工作
(一)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充分思想准备,努力提高适应性,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实习。
(二)加强与家长的交流,配合学院做好实习期间的思想工作。
(三)学生实习前须签学生岗位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4)并于7月1日前交辅导员。学生要主动通过双选会、网络、校友、家人等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须在7月25日前将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申请表(附件2)及学生实习单位接收函交到辅导员处(附件3)。需要学院协助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在2025年7月1日前向专业负责人提交申请材料。
(四)确认课程成绩是否已经合格,有重修的课程尽快与专业老师取得联系,以便更好的完成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五)从班级 QQ 群下载实习和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实习期间须完成的工作。
(六)有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离校前时要签订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七)加强与指导教师的沟通,做好毕业设计和实习准备。
(九)遵守校规校纪,诚信考试,诚信交费,文明在校和离校。学生到实习单位后,第一时间向家长和学院(辅导员、指导教师)报平安。
三、实习期间要求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增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骗、防盗、防传销、防网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禁止到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游泳。严禁酗酒、打架斗殴、酒驾,禁止参与一切黄、赌、毒、反社会、邪教等违法活动。严禁进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场所,谨慎交友, 注意自身防范。实习期间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后果由学生自负。
(二)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和实习单位利益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和实习单位的行为,不得以学院名义做违法事件。
(三)遵纪守法,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管理。认真实习、刻苦学习、遵章守纪、团结互助,培养自身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上岗实习,避免事故发生。
(四)签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附件1)。由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的,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必须提出申请(附件2),并出具单位的接收函(附件3)才能办理。协议由学院先与学生签订,再经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并于2025年9月10日内,提交给辅导员,由学生支部统一存档。未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不得参加跟岗实习。
(五)学生跟岗实习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与原实习企事业单位解除协议,进入新的企事业单位实习,学生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须提出申请(附件6),出具单位的接收函(附件3)才能办理,并与新的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在新单位实习开始后10日内将签订好的三方协议交辅导员。未签订新的三方协议的,不认可实习,也不给予实习成绩。
(六)每月15日前通过电话、短信或 QQ 等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更新《旅游与人文科学系学生实习信息统计》数据。若在实习期间学生本人电话号码变更,须及时告诉辅导员、指导教师和家长。
(七)实习期间出现住院、交通事故等情况,须及时向实习单位、系部、辅导员、指导教师和家长报告(学生平安保险在实习期间可使用)。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向实习单位和学院双方请假(因病不能参加实习或中途因病退出实习的学生,须有实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宜继续实习的诊断证明,并经实习单位与学院双方同意,实习单位签署实习鉴定后, 方可休假。休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按病休半年处理,缓发毕业证)。
(八)实习期间,学生若要自主创业,须向系部自主创业的须提交《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申请表》。
(九)学生若在实习期间违反上述实习纪律,根据违纪性质按《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如下教育或处理:
1.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2.造成经济损失者,学生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违反本责任书中的安全条款而出现的事故,学生全部承担责任。
(十)按要求按时间提交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等相关材料。
2026年1月15日前,学生须将跟岗实习报告和实习周记电子版发给导师,返校时提交跟岗实习报告、实习评价表、学生评专业用表、实习手册和实习周记等纸质实习材料。
四、对专业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专业负责人召集专业组做好实习方案修订,及时上传到专业组群和班级群。并召集专业组对学生进行实习工作相关培训。
(二)指导教师在学生离校前做好实习前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中做好跟踪和指导工作。每月25日前向辅导员老师上报当月学生实习情况。
(三)2026年3月1日前,指导教师按跟岗实习的相关要求,收集相关的材料,并完成跟岗实习成绩的评定。
(四)2026年3月10日前,指导教师将批改和装订好材料、成绩汇总表交给专业负责人,把相关纸质材料(实习鉴定表、实习周记、实习报告评价表)交到系部接受督查。学生实习报告和实习周记电子版由专业负责人统一管理留存。
(五)专业负责人将成绩汇总表,系主任签字后由董琼报教务科。实习成绩须做成成绩册交董琼老师存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六)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须要严格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实习指导、材料批改和成绩上报工作。
五、成绩评定
(一)实习表现
分校外实习单位评价和校内导师评价两部分,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评价。
(二)实习材料提交
(1)跟岗实习材料:实习报告+周记(24篇)
(2)推文发表:实习期间在公众号“云农秘书”至少发表1篇推文。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无法取得学分。
1.超过半个月不与指导教师联系者。
2.不参加实习或弄虚作假欺骗学院,不参加实习者。
3.实习期间表现差,未达到实习计划要求,未在规定时间交清实习等材料者。
4.未经学院允许,中途退出实习或擅自调换实习单位者;无故旷工累计一周以上者。
5.实习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院规定、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恶意诋毁实习单位,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者。
6.不按要求撰写和实习报告等材料者。
7.2026年3月1日前未提交实习相关材料者。
六、费用说明
(一)学费
学生要在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自主缴费,缴费的方式有两种:1.关注微信公众号“智慧云农”,进入“校园生活”—“学生缴费” 后,按照相关提示进行缴费操作。2.登录云南农业大学财务处网站“学生缴费查询系统”,按照相关提示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系统实时向学生推送财政非税电子票据,财务科不再打印分发纸质票据。学生如对缴费有疑义可与学院财务科联系,电话:0879-3055316。注意:收费系统开放期间如果没有按时完成缴费,将会影响到毕业证的领取。
(二)学生必须保证自己的交学费的卡能正常使用,如果出现丢失或者换卡现象,请学生务必及时将自己的更新过的银行卡号报给相关老师,否则出现学费代扣不成功或者奖助补发放不到位的情况,后果学生自负。
七、主要联系方式
姓名 | 电话 | 备注 |
王喜 (书记) | 18087737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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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丽清 (秘书学专业负责人) | 13908799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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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班辅导员廖帮进 222班辅导员吴倩楠 223班辅导员李 葵 224班辅导员李 葵
| 15087949646 15087174570 18469175685 18469175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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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指导教师安排
班级 | 指导教师 |
秘书学221班 | 李昳华 李晶晶 王敬丽 白丽华 李春兰 廖帮进 |
秘书学222班 | 李 敏 陶 瑜 何绍元 康林山 赵 耀 马子媛 |
秘书学223班 | 何栋斌 杨 雁 王 喜 廖海鹰 张 琳 陈琼仙 |
秘书学224班 | 和丽清 李明倩 柳欣圆 刀 艳 龚海燕 赵孝成 |
附件:1.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2.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申请表
3.学生自主实习单位接收函
4.学生岗位实习安全承诺书
5.学生实习鉴定考核表
6.学生变更实习岗位申请表
7.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及实习手册写作模板(周记)
8.跟岗实习报告材料(封面+撰写要求)
9.跟岗实习评价表
10.学生评专业用表
11.实习成绩统计表(指导教师用表)
12.实习成绩汇总表(专业负责人用表)
旅游与人文科学系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