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通﹝2023﹞5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评建工作安排的要求,需对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相关材料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清单
本次评估使用的实验室清单、实习实训基地清单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状态数据中自动匹配。请各学院根据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清单(见附件1、2),复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实践课程的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支撑情况,填写各专业实践课程支撑条件统计表(见附件3)。各专业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对附件1和附件2进行更新,保证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数量能够满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二、自查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台账
根据更新后的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清单,自查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主要制度上墙,执行到位;规范实验室台账;梳理相关协议;整理其它使用过程资料。
三、规范实践教学相关档案资料
规范管理各实践课程的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等,对近三年的实践课程教学档案进行自查自评,各专业、教师可参考附件4自查记录表开展自查规范整理。
四、加强条件建设,制定听课和考察的预案
持续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训基地软硬件设施条件建设,配齐安全消防设施,确保安全指示标志醒目。根据审核评估专家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工作要求,提前做好实践课程线上线下听课、现场考察、实地调研的工作预案。
请各学院完成附件1(更新后)、附件2(更新后)、附件3,于2023年6月30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经书记、院长把关签字后,盖章版本一式一份,交评建办(至诚楼110室),电子版发送至pjbdclz2023@163.com。
实践教学相关台账和档案资料的自查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学校将结合自查情况开展督查。
联系人:张老师13708715752
附件1.本科实验场所.xls
附件2.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xls
附件3:专业实践课程支撑条件统计表.docx
附件4:云南农业大学实验报告、实习实训报告自查记录表(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