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准入条例
制度遵循:实验室依据《云南省公共卫生与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制度汇编》管理,入实验室人员须先参加规章制度培训,熟知并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突发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服从实验室责任人安排,对所涉工作 / 活动负相关责任。
安全管理:贵重精密仪器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动物饲养、实验及细胞培养等按条例执行;辐射、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按危险药品管理规定领用保管;消防器材需会使用,定期检查水电气安全,及时排除隐患。
资源使用:实验室空间、资源开放共用,仪器设备(含大型仪器)需按规定申请预约使用;固定资产须按依托单位规定登记,严禁私自转让或据为己有。
内务规范:实验分区进行且有明显标志,实验室内禁放生活用品及杂物;实验后需恢复场所原状,及时分类处置垃圾废弃物(危险废弃物严格按规定处理);实验用品、药品等需建账登记,专人保管,领用需登记并定期核对。资料与财务: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经费开支按依托单位规定执行;实验室文件、资料、记录等需建立电子数据库,及时整理归档,电子文本做好备份,避免损坏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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